佛山市惠景小学管理制度汇编

来源:佛山市惠景小学发布日期:2013-04-11 00:00

佛山市惠景小学管理制度汇编

佛山市惠景小学学校章程

第一章   总   则

第一条 为实施学校内部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系统化管理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等相关教育法律、法规、条例,制定本章程,以保证依法行政,依法治校。

第二条  学校名称:佛山市惠景小学

学校地址:佛山市汾江南路惠景二街

第三条  学校性质: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小学,实施初等义务教

育,学制为六年。

第四条 学校规模:二十四个教学班

第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,全面贯彻执行“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,培养德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”的教育方针。

第六条 办学思路:以“三个代表”、“三个面向”作为教育教学的指导思想。以唯物辩证法作为教育管理的基本方法;以多元智能理论和系统科学作为育人的理论;以师生发展为本,以质量立校兴校。

第七条 办学特色:在“三美教育”的基础上,拓展成“四美合一”为内容的创新教学研究,通过师生“写美字”、“绘美画”、“作美文”“颂美文”开展以“和谐美”为核心的校园文化教育,并把“写字教学、情境教学”作为学校特色的重点内容,把情境教学和学科整合,以美来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,从而为创新能力的培养注入新的活力,办出学校特色。

第八条 办学总体目标:建成一所管理科学、民主、规范,拥有一支教育理论水平高、初步掌握教育科研方法并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,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基本功,一流的教育教学水平、师德高尚的“科研型”、“专家型”教师队伍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具有鲜明办学特色,具有一流教育设施的现代化学校。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及人的发展需要的,全面发展有特长、品行规范有进取精神的学生。把学校办成市、省一流的实验性、示范性小学。

第九条 惠景小学精神:尊重规律的科学精神;刻苦钻研的敬业精神;勇于实验的创新精神;开放民主的时代精神。

第十条 校训:团结 进取 创新 求实

第十一条 学风:自主和协 发现探究 勤奋善思    

教风:爱心为怀 严格要求 循循善诱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校风:文明守纪 尚美求真 开拓创新

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我校基本教学文字,全体教师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,把写字教学纳入学校的校本教学课程。

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,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。

第十四条 学校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聘任教师,全校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敬业、爱岗、严谨、奉献。尊重学生人格,坚持正面教育,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,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,努力营造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群体。

第十五条 培养目标:基础扎实 特长明显 心胸开阔 体格健壮 思维创新

第二章   管理体制
第十六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(副校长)、主任、教师和其他人员。设置教

务处、总务处、教师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。

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党支部,全面负责党务工作。党支部有书记、支委等人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