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市惠景小学学校章程(2015修订版)
佛山市惠景小学学校章程
(2015修订版)
前 言
管理上水平,制度要先行。合理、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学校长期发展的基础保障。惠景小学自1997年建校起,逐步健全管理制度,2007年汇编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,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,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中取得较好的成效。为适教育发展的要求,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,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,坚持“与时俱进落实管理 继承发展 促进提高”的宗旨,现把经过十多年实践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补充完善,使之更合适学校发展的需要,以高水平的管理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。
佛山市惠景小学学校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实施学校内部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系统化管理,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及《中华人
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等相关教育法律、法规和条例,制定本章程,以保证依法行政,依法治校。
第二条 学校名称:佛山市惠景小学
学校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惠景二街二号
第三条 学校性质: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,具有法人资格,独立承
担民事责任。
第四条 学校规模:各年级不多于五个班
第五条 办学宗旨:面向全体学生,全面贯彻执行“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,培养德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。”的教育方针。
第六条 办学理念:以人为本,营造师生共同成长的乐园。
第七条 办学总体目标:建成一所管理规范、科学、民主,具有鲜明办学特色,拥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现代化城市学校;打造一支师德高尚,教育理论水平高、掌握教育科研方法并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,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基本功的教师队伍;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遵循成长规律,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、身心健康、全面发展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。
第八条 办学策略:以唯物辩证法作为教育管理的基本方法,以多元智能理论和系统科学作为育人的理论,坚持依法治校,质量立校,特色兴校。
第九条 惠景小学精神:尊重规律的科学精神;刻苦钻研的敬业精神;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;开放民主的时代精神。
第十条 校训:智慧·和谐 阳光·自信
第十一条 学风:自主和谐 发现探究 勤奋善思
教风:爱心为怀 严格要求 循循善诱
校风:文明守纪 求真尚美 开拓创新
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我校基本教学文字,全体教师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,把写字教学纳入学校的校本教学课程。
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,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。中国共产党佛山市惠景小学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教职工通过工会、教代会等多形式、多渠道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。
第十四条 学校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聘任教师,全校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敬业、爱岗、严谨、奉献。尊重学生人格,坚持正面教育,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,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,努力营造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群体。
第十五条 学生培养目标:身心健康 品格高尚
基础扎实 全面发展
特长明显 思维创新
第二章 管理体制
第十六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、副校长、主任、教师和其他工勤人员。设置德育处、
教导处、总务处、教师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。
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党支部,全面负责党务工作。党支部由书记、支委等人组成。
第十八条 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,是团结、带领教职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
任务的政治核心。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,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,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,保证教育改革和发展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。
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,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,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。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: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教育法律、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。遵循育人规律,提高育人质量。
2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3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,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,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,并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。